乌海能源掘进机专业化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乌海能源掘进机专业化服务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乌海能源各矿,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现有生产矿井6座,根据2021-2023年掘进生产接续计划,其中煤巷占84%,全部为综掘。全公司现可用掘进机18台,2021年计划新购置3台后置式智能掘进机,2022年底通过购置及专业化服务公司所有生产矿井掘进全部实现智能化。为了提高掘进效率、降低资金占用,乌海能源公司决定采用维修或租赁并配以专业化服务的模式,为所属煤矿提供完善的掘进装备专业化保障。
2.1.2招标范围:
2.1.2.1租赁服务:
根据乌海能源公司掘进巷道赋存条件,现有掘进机适用于半煤岩巷道掘进使用,无法满足全岩巷掘进要求。预计三年内外部租赁1台EBZ-200H硬岩掘进机、1台EBZ160掘进机和1台EBZ-200掘进机,根据实际情况用于各生产矿井(以实际租赁为准)。
2.1.2.2维护保养服务
维护保养各类自有掘进机12台。用于5个生产矿井采掘掘进,其中:EBZ200掘进机4台,全部在用,使用单位为五虎山煤矿、黄白茨煤矿、利民煤矿三座矿井;EBZ160掘进机8台,在用5台,闲置3台,主要使用单位为五虎山煤矿、黄白茨煤矿、老石旦煤矿、公乌素煤矿四座矿井。
2.1.2.3智能化维修改造
为了认真落实国家能源集团企业智能化建设,向数字化经营、智能化生产、智慧化转型,乌海能源公司三年内将现有4台普通型EBZ-200掘进机在维修过程中进行智能化维修改造,实现远程自动化控制。
2.1.3服务期限:3年。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中国机电装备维修与改造技术协会矿用设备分会颁发的矿用设备检修资质证书(设备名称:掘进机)。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掘进机服务合同业绩3份,服务内容须包含租赁、维修及维护保养(三项服务内容可以体现在单个合同中,也可以体现在不同的独立合同中,但满足上述三项服务内容,视为一份业绩,同一合同不得重复使用),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5-1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5-19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