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厂保洁、垃圾外运项目(24个月)招标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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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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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厂保洁、垃圾外运项目(24个月) |
所属区域内的设备(带罩壳的电源盘柜、油站等内部、转动机械的转动防护区域除外)及附属设施等卫生清扫,厂内垃圾清运,12台磨煤机产生的石子煤清运,全厂各专业污泥外运(输煤系统保洁除外)(详见技术规范)。 |
5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 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近5年(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完整年度2×300WM及以上等级火力发电厂生产系统卫生保洁服务及垃圾清运的业绩。(提供清晰的合同原件扫描件,复印件扫描无效,列表业绩无效)
4.现场垃圾、污泥外运须具有地方行政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垃圾处置许可证明,要求加盖接收单位公章。(要求提供清晰的原件扫描件,复印件扫描无效)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5-13 17:00到2021-05-21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5-13 17:00到2021-05-21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