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达拉特发电厂火车卸煤作业项目【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蒙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京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聚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因上一次招标通过初步审查的有效投标单位家数不足三家,现对该项目进行重新招标。
二、项目概况
达拉特电厂位于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树林召镇西南约3公里处,火车来煤采用C64、C70运输。一、二、三期火车卸煤沟使用5台螺旋卸车机进行卸煤作业,四期火车卸煤沟正在改造安装3台螺旋卸车机卸煤设备。
规模:6×330MW+2×600MW。
服务期: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履约期间招标方可以对上年度服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不通过的招标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招标范围:服务内容为达拉特发电厂火车卸煤作业。预计年卸煤量约160万吨,其中内蒙古蒙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约60万吨,内蒙古京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约40万吨、内蒙古聚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约60万吨。
本项目采用统一招标,分别签订合同的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二)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合同签订之日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之间)不少于一份煤场燃煤接卸服务的有效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包含封皮、签字页、项目服务质量业主评价良好证明)。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5月14日9:00时 起至2021年5月19日17:00时止。
获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