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河口风电场一、二、四、五、六期165台华锐风力发电机组外委维护工程项目 招标人为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河口风电场一、二、四、五、六期165台华锐风力发电机组外委维护工程项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计划为:2021年07月01日起至2022年06月30日止)
2.3 招标规模: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河口风电场一、二、四、五、六期165台华锐风力发电机组外委维护工程项目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新能源山东分公司河口风电场一二四五六期165台华锐风力发电机组的日常运行维护、巡检、消缺、隐患排查、协助大部件更换、协助事故抢修等相关工作、季节性专项维护等相关工作
2.5 本次招标标段为: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河口风电场一、二、四、五、六期165台华锐风力发电机组外委维护工程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标段名称: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河口风电场一、二、四、五、六期165台华锐风力发电机组外委维护工程项目
(1) 投标人须为 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 专用资格条件
标段名称: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河口风电场一、二、四、五、六期165台华锐风力发电机组外委维护工程项目
(1) 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须至少具有200台或合计30万千瓦风电场双馈风力发电机组维护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
(2)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在职员工,须至少提供最近三个月的有效社保缴费证明
(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4)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5月13日 09时00分起至2021年05月25日 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