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置业有限公司品牌建设规划和设计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置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品牌建设工作的规划和设计服务。在品牌规划基础上,开展在品牌规划基础上,开展公司宣传册、视频、吉祥物、上墙设计、室内装饰设计、图形设计等一系列的设计工作。从而塑造统一的对外服务形象,形成公司品牌,全方位打造并向系统驻厦单位和职工输出招标人统一的对外服务形象和各类产品,提升招标人在系统内的地位和形象,并逐步形成规范化的品牌运作、经营管理的机制,对内提升招标人的品牌影响力,对外提升招标人品牌在物业行业、社会上的影响力并助力提升华能企业形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须提供近 3 年( 2018 年1月1日至今)品牌建设、设计类服务于央企、国企的总部及二级单位(不包含三级及以下级别单位)、行政事业单位或地产公司(或物业公司)的业绩数量不少于2个。品牌建设、设计类服务的合同额在80万元以上的业绩不少于1个。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
3.2.2 项目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品牌建设、VI设计工作相关经验,及3年以上VI设计项目的管理经验;
3.2.3 公司在职的设计师人数不少于12人;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1年 5月13日9:00起至2021年5月18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800元, 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