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伊敏煤电有限公司矿用卡车增设主动式防碰撞系统生产技改PC项目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
规模:2700万吨/年。
服务期:自合同约定之日起180日历日(具体开工日期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确定)。
招标范围:
在矿内22台220吨级、18台172吨级、5台91吨级矿用卡车上增设主动式防碰撞系统,系统包括车载计算单元、车载控制器、C-V2X模块、毫米波雷达、视觉传感器、各硬件配套线束及云端、车端控制系统等。满足车体正前方50米范围内其他矿用卡车、工程机械设备的准确识别及正前方40米范围内的其他矿用卡车、工程机械设备、人员、地面车辆、挡墙的准确识别。并结合华能伊敏露天矿现有底盘控制逻辑实现主动制动功能。另外同现有无人驾驶车辆具备V2V通讯及云端统一路径规划功能,实时交互车辆定位、状态等数据,为无人驾驶车辆路径规划等提供依据,为无人驾驶和有人驾驶车辆混编运行奠定基础。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来(自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至少1项主动式防碰撞或自动驾驶或无人驾驶类似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
3.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