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景洪电厂2021-2023年安全文化建设咨询服务项目招标人为 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景洪水电厂,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景洪电厂2021-2023年安全文化建设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景洪电厂2021-2023年安全文化建设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景洪电站。
2.3招标范围:①制作电力生产安全文化与教育培训体验中心实景VR培训课程。②制作展示安全文化理念体系的宣传标语、标牌。③提供“安全生产月”活动所需的学习视频、宣传展板、挂画等。④拍摄电厂安全文化宣传视频。
2.4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1月10日。
2.5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文化建设指导意见》相关要求。
2.6承包方式:固定单价。
2.7资金来源:自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款
3.1.1投标人须为 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专项条款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提供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安全文化建设成果推广或安全文化提升或企业管理咨询项目业绩,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含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项目清单及关键内容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本项目实施的工作经验,并至少承担过1个安全文化建设成果推广或安全文化提升或企业管理咨询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提供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或由发包方出具的证明),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履约信誉,投标人正在履约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得影响到本项目按时完成。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②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投标人未被列入(含华能集团、澜沧江公司)供应商黑名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5月12日 09时00分起至2021年05月18日 17时00分止。
招标文件费:标段'景洪电厂2021-2023年安全文化建设咨询服务项目标段包1'标书金额: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