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西安西热水务环保有限公司生产项目建安工程施工及室外水箱(202101179)预招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西安西热水务环保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华能北京热电厂厂内。
2.2 规模:新建化学制水系统制水能力400m3/h。
2.3 建设工期:计划2021年8月31日系统通水投产。
2.4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建安工程施工及室外水箱。
2.5本次招标范围:工程范围所有区域内的全套设备、管道、材料的安装(包括工艺、电气及热控专业的所有设备及附件),室外水箱(超滤产水箱、一级淡水箱及其附属设备)的设备本体供货、运输、现场加工、喷砂除锈、防腐保温等,部分材料的供货(除招标方供货外的所有材料、设备)、设备单体单机试转及总体调试的配合、移交验收等。
2.6 施工地点:华能北京热电厂厂内。
2.7 工期要求:拟定总工期120个日历天,计划于2021年5月30日开工,计划于2021年9月30日竣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2.2 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火电厂水处理工程安装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额大于500万元),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含首页、能反映合同内容的关键页、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工程不允许转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5月11日09时起至2021年05月17日17时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1000元,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