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期煤场堆取料机自动化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 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煤场堆取料机自动化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煤场堆取料机自动化改造项目
招标单位: 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单位: 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地点:湖南省岳阳市城陵矶
1.2 招标范围
对 岳阳电厂一期煤场2台堆取料机进行全自动改造。
具体工作范围、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项港口或矿山或冶金或煤电企业数字化堆(料)场改造(包含智能巡护盘料改造或堆取料机无人值守改造或堆取料机智能化运行改造或堆取料机全自动改造或煤场智能化管控改造)或供货的业绩(需附业绩合同扫描件,含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证明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面),提供的业绩必须验收投运一年以上(提供加盖使用单位或使用部门公章的验收证明)。
3.2.3 其他要求:无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5月11日09时00分到2021年5月16日17时00分止。
招标文件费:5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