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国电库尔勒发电有限公司1号机组低压缸零出力及工业蒸汽增容一体化改造项目热网加热器采购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国电库尔勒发电有限公司1号机组低压缸零出力及工业蒸汽增容一体化改造项目热网加热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况
为响应国家火电灵活性改造政策要求,提高热电机组供热期深度调峰能力,增强热电机组在电力辅助服务调峰市场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库尔勒电厂将实施1号机组低压缸零出力及工业蒸汽增容一体化改造项目。
1.2招标范围
热网首站设有4台热网加热器,加热器并联运行。本次改造更换两台热网加热器,并提供设计计算说明书。
1.3 建设工期:2021年6月-10月
1.4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采购加热器2台(含设备测量仪表、设备底座、地脚螺栓、螺母及垫片,加热器接口阀门,加热器进出口法兰、反法兰及其所有连接附件等),包括供货、运输及指导安装调试等。详见技术规范。
1.5 交货地点:国电库尔勒发电有限公司热网首站现场板车交货
1.6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50天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至少具有3个热网加热器(换热面积≥1500m2)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技术参数页、签字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A2级别及以上(旧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A1级别),证书在有效期内。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1 年 5月10 日09 时 00 分起至 2021 年 5月17 日 17 时 00 分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