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化工1750吨工业甲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化工1750吨工业甲醇采购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新疆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新疆化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新疆化工有限公司工业甲醇采购,预估数量:1750吨。
2.1.2招标范围:
序号 |
材料名称 |
数量及单位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1 |
工业甲醇,有效成分:CH3OH,执行标准:GB 338-2011(优等品) |
1750吨 |
交货期:31天。具体预计到货时间:2021年6月15日至2021年7月15日,接到货通知后2日内到货,根据生产消耗及罐存情况分批到货,预计每日到货10~15车(300吨) |
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现场指定卸车点。 |
2.1.3交货期:31天。具体预计到货时间:2021年6月15日至2021年7月15日,接到货通知后2日内到货,根据生产消耗及罐存情况分批到货,预计每日到货10~15车(300吨)。
2.1.4交货地点: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现场指定卸车点。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应提供制造商的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具有自备运输车辆的,需提供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运输)若委托第三方运输的,需提供委托协议或意向书或合同,并提供实际承运单位须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运输)扫描件。
(5)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制造商)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代理商)。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需至少提供1份所投产品工业甲醇的销售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装置产能或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5-10 13: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5-17 18:3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