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珙县发电有限公司相关技改项目(2021年生产物资类第5批班车)年度尿素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宜宾市珙县孝儿镇 一、招标条件 四川珙县发电有限公司相关技改项目(2021年生产物资类第5批班车)年度尿素采购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四川珙县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600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其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投标人为若为尿素生产厂家,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代理商(供应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尿素生产厂家相关资质及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信誉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8年-2020的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并无偷税漏税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依据成立期限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7.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 日至今)应具有2个项目以上国内每个项目不低于1000吨的尿素供货业绩,并且每个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须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材料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时间以签约时间为准),以及买方联系人电话及地址。 8.投标人应出具承诺函(注明供货周期内的承诺量),承诺供货周期内保证能按照招标人要求在接到供货通知48小时之内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 9.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5-07 14:01到2021-05-14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5-07 14:01到2021-05-14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