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电力供热公司华电灵武电厂向银川市智能化集中供热项目(二期)用户远程室温监测装置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供热公司华电灵武电厂向银川市智能化集中供热项目(二期)用户远程室温监测装置采购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宁夏华电供热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宁夏华电供热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供热公司华电灵武电厂向银川市智能化集中供热项目(二期)用户远程室温监测装置采购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宁夏华电供热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宁夏华电供热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一)项目概况:
根据银川市政管理局银市政发[2019]218号文“关于印发《银川市供热企业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银川市供热燃气服务中心银供燃通[2020]14号文“关于印发《银川市供热质量综合评价标准考核表(试行)》的通知”、《关于切实加强供热经营查评整改的通知》,及银供燃通[2020]64号文“关于修订《银川市供热质量综合评价标准考核表》的通知”要求关于“供热企业设立供热监测二级平台,与供热行政主管部门一级平台进行对接,按规定对居民室内温度进行检测,积极采用远程测温方式,确保温度达标。每月不定点抽测用户室温,测点以换热站为单位,不少于站点用户数20%(远程测温占比不低于80%)”的要求,必须在二期自营区域热用户安装无线室温采集装置。二期自营接待用户预计将达10.74万户,供热公司需安装远程测温装置约1.7万台。
(二)招标范围:
宁夏华电供热有限公司二期自营区域约17000户热用户,在热用户室内安装无线室温采集装置约1.7万台,并将实施范围内热用户室温远传至供热公司智慧热网信息管理系统。
实施内容包含:(1)无线室温采集装置采购、安装、调试。(2)公有云服务器、网络专线租赁。(3)原有软硬件系统扩容。(4)隔离网闸采购、安装、调试。(5)完成改造所需设备及配件供货、安装、接线、调试总体工作。
2.2其他:
计划供货周期:总工期120天。计划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开始供货安装,全部到货不晚于6月30日,9月20日竣工,质保期限5年。
项目实施地点/交货地点:宁夏华电供热有限公司。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一)项目概况:
根据银川市政管理局银市政发[2019]218号文“关于印发《银川市供热企业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银川市供热燃气服务中心银供燃通[2020]14号文“关于印发《银川市供热质量综合评价标准考核表(试行)》的通知”、《关于切实加强供热经营查评整改的通知》,及银供燃通[2020]64号文“关于修订《银川市供热质量综合评价标准考核表》的通知”要求关于“供热企业设立供热监测二级平台,与供热行政主管部门一级平台进行对接,按规定对居民室内温度进行检测,积极采用远程测温方式,确保温度达标。每月不定点抽测用户室温,测点以换热站为单位,不少于站点用户数20%(远程测温占比不低于80%)”的要求,必须在二期自营区域热用户安装无线室温采集装置。二期自营接待用户预计将达10.74万户,供热公司需安装远程测温装置约1.7万台。
(二)招标范围:
宁夏华电供热有限公司二期自营区域约17000户热用户,在热用户室内安装无线室温采集装置约1.7万台,并将实施范围内热用户室温远传至供热公司智慧热网信息管理系统。
实施内容包含:(1)无线室温采集装置采购、安装、调试。(2)公有云服务器、网络专线租赁。(3)原有软硬件系统扩容。(4)隔离网闸采购、安装、调试。(5)完成改造所需设备及配件供货、安装、接线、调试总体工作。
2.2其他:
计划供货周期:总工期120天。计划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开始供货安装,全部到货不晚于6月30日,9月20日竣工,质保期限5年。
项目实施地点/交货地点:宁夏华电供热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必须具有室温监测装置销售合同业绩3项,每个合同业绩中室温监测装置(室温采集器)数量不应少于3000个,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和与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每份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范围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必须具有室温监测装置销售合同业绩3项,每个合同业绩中室温监测装置(室温采集器)数量不应少于3000个,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和与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每份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范围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4-30 12: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5-08 17:3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500.0元,售后不退。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4-30 12: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5-08 17:3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