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2021年4月第一批配电屏、柜、箱、交流电动机附件等集中物资供应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集团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物资供应中心(蒙东区域)2021年4月第一批配电屏、柜、箱、交流电动机附件等集中物资供应采购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采购范围:本次采购设备的名称、预估数量、技术规格:
(一)10kV高压柜13套(含母线、综合保护装置)、高压快切柜1套;
(二)0.4kV低压柜23套(含母线、无功补偿柜)、就地控制箱14台。
最终采购量以实际项目需求为准。采购人不承诺实际采购数量达到预估数量,报价人须充分考虑风险,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2交货地点: 呼伦贝尔安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满洲里热电厂。
2.3交货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完成全部供货(具体到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专用条款
3.2.1.资质要求:
(1)投标人或其代理品牌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资质机构出具的高压开关柜型式试验报告。
(2)投标人或其代理品牌具有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低压成套开关设备产品,须提供省级及以上认证机构“3C”认证证书。
3.2.2.业绩要求:
投标人(如代理商投标需提供所代理品牌的业绩)提供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不少于200面高压开关柜、200面低压开关柜的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并提供业主方的安全运行业绩情况证明(高、低压柜至少各一项),包括业主单位联系人、通讯地址及电话。
3.2.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需提供有效授权,如生产厂家和代理商一同参与投标只接受生产厂家投标。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 4 月 28 日09:00起至2021年 5 月 7 日17:00止。
获取方式:登陆电子商务平台报名(报名所需材料只需上传招标文件费电汇底单)。报名通过后,待采购机构审核通过后潜在投标人在采购文件发售期间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费每标段1000元/标包。除采购人或采购机构的原因外,采购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