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四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通勤车辆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江苏省启东市。
2.2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三年。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江苏吕四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通勤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主要范围:按甲方指定的路线、站点、作息时间、车辆要求接送职工上下班。详细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3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4投标人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5投标人提供的驾驶员应持有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发放的类别为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放的准驾车型为 A1 照(大型载客汽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
3.6投标人提供的车辆应具有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9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况,否则其投标作无效处理:
a)被列入公司禁止合作名单范围内的(包括被列入黑名单、停止采购和停止授标名单的);
b)对于施工和服务采购,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或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的
c)采购的同类施工、设备物资以及服务等,在近三年内发生过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责任事故等级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d)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终结本次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且未被撤销的;
e)信用中国官网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或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f)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被列入黑名单的,或者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或者在企业诚信中有不良记录的,或者在个人诚信有不良记录的;
g)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h)财务账户以及主要资产被冻结、查封的
i)无国家或行业协会强制要求的生产、施工、制造以及服务等有效特殊许可的(信息核实网站见附件,仅供参考,包括但不限于其中列举的网站及资质);
j)为他人提供担保的,且担保金额超过净资产总额的(查询网址:当地企业信息网);
k)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且不能提供已经履行完毕相应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111570;
传 真:010-51957412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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