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能源利民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乌海能源利民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内蒙古利民煤焦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根据矿区内的现状,在不影响管线和劳动生产的采光需要和保证生产安全的前提下。对矿区进行环境恢复治理,选择适生树种和乡土树种,要做到宜树则树,宜花则花,宜草则草,充分反映出地方特色。通过植物栽植,提高矿区绿化覆盖率,丰富矿区内的景观层次,改善地质环境状况,消除局部矿山地质灾害隐患,减少矸石山对土地资源、植被的压占破坏,使周边地形地貌景观有所改观,最大程度减轻渣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创造出舒适宜人的可人环境,体现人文生态。最大限度提高绿视率,体现自然生态。使植物发挥出最大的生态效益,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1.2招标范围:对利民公司以下位置进行绿化施工:1、35KV变电站东、南侧小山坡砌筑防洪排水、沙河槽绿植恢复治理;2、机修车间东面护坡需整体动土修整,铺设草帘恢复绿植;3、煤矿高位水池东面、南面、西面护坡绿化治理。南面、西面缓坡斜井上方砌筑防洪排水沟;4、排矸路两侧覆土0.365米整体恢复绿化;5、利民1#大道两侧行道树美化绿化;6、利民1#大道南侧绿化带美化绿化;7、煤矿北大门外右侧空地美化绿化。
2.1.3工期:合同签订后50个日历天。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总承包二(或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绿化工程合同业绩3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工程内容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的园林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4-25 16:3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4-30 16:3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