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州大方发电有限公司等四个火力发电厂循环水处理承包服务招标公告(第二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大方发电有限公司等四个火力发电厂循环水处理承包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贵州塘寨发电有限公司、贵州桐梓发电有限公司、贵州大方发电有限公司、贵州毕节热电有限公司,本次招标采用打捆招标,中标后分签合同的方式进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大方电厂4×300MW燃煤发电机组、塘寨电厂2×600MW燃煤发电机组、桐梓电厂2×600MW燃煤发电机组、毕节电厂2×150MW燃煤发电机组。
注意:本次为该项目第二次招标,第一次已支付标书费的潜在投标人本次无需再次支付,报名后项目经理将做免收处理。本次招标需另行缴纳投标保证金,第一次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将原路退还。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通用资格条件 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1.2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 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 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2.专用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纳税和社保缴纳能力,需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出具纳税证明和社保证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4-25 08:54到2021-04-30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4-25 08:54到2021-04-30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