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 湖南检修分中心2021年各厂(场)站设备检修辅助配合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湖南分公司检修分中心(以下简称分中心)成立于2020年,归口管理部门为 湖南分公司安全监督与生产管理部,承担和负责华能湖南分公司下属火电、风电、水电机组的区域自主检修工作。分公司已投产装机为291万千瓦,其中,火电(岳阳电厂)252.5万千瓦,水电(湘祁水电)8万千瓦,风电44万千瓦(苏宝顶风电15万千瓦、桂东风电8.4万千瓦、新能源梅桥风电4.1万千瓦,连坪风电6.5万千瓦、北湖风电10万千瓦),光伏3万千瓦(新港光伏1万千瓦、擂鼓台光伏2万千瓦)。
规模:2910MW
范围:本项目工作范围为分中心负责的火电、水电及风电机组设备检修配合工作用人外包,即根据工作需要,配置的所有人员30人(包含项目经理与安全员)按分中心要求到相关厂(场)站的班组参与检修配合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提供2016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1个及以上发电机组(火电、水电、风电、光伏)维护或检修或改造或安装项目业绩(需附合同业绩扫描件,扫描件应包括合同承包范围、签订时间等关键页,如提供的资料不能体现上述内容,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其他要求:无。
3.2.4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4月23日9时00分起至2021年4月28日17时00分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