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有限公司边坡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资金来源: 其它
受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委托,对矿业有限公司边坡治
理项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1.招标编号
2.项目名称
矿业有限公司边坡治理项目。
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由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鞍钢集团矿业
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4.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4.1 本项目地点位于矿业有限公司。
4.2 招标范围:详见附件。
5.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投标人资质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和《爆破作业单位许
可证(营业性)》一级资质(两证同一法人企业),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
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
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银行资信证明。
5.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
利。
5.3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不低于 0.5 亿元,财
务、资金状况良好,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运营费用及
不可预见风险。
5.4 本次投标企业要求具有现场混装炸药生产资质及设备,月混装炸药保证量
1000 吨以上;具备爆破危险品运输资质、危化品运输自有车辆,自有车辆具
备日炸药运输能力 200 吨及以上(要求提供自有设备资产证明)。
5.5 近 2 年内在非煤矿山连续完成过 1000 万吨/年以上的穿爆作业且有边坡维
护业绩,以上业绩要求提供工程合同和对应发票。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其他:
施工质量满足《矿业有限公司露天采矿工艺技术规程》要求;
1 / 3
ZB2104210206/001
;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无最高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无效。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所有材料均应将原件彩色扫描件递交至本项目指定位置,要求文件完
整、字迹清晰。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2021-04-21 至 2021-04-26 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