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号炉原煤斗A、B仓一体化疏通改造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 一、招标条件 莱城发电厂相关技改工程项目1、2号炉原煤斗A、B仓一体化疏通改造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莱城发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4×3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②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③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资质等级要求: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方需具有原煤仓疏通装置设计及制造、安装、调试能力;具有产品专利或专利授权使用。 5.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业绩要求:2016年3月至今有虾米形原煤斗防堵改造相关业绩(成功运行1周年以上)不少于3项。业绩清单表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体现合同双方、合同范围、服务内容、合同规模等主要信息,资格审查时,不提供合同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计入合格业绩数量); 7.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4-20 16:00到2021-04-30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4-20 16:00到2021-04-30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