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制粉系统检修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35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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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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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台热电有限公司制粉系统检修维护 |
维护服务期为1年,范围包括轮台热电有限公司1、2号锅炉制粉系统机务部分(不含密封风机,含制粉系统内密封风子系统)的日常维护、检查消缺,5台磨煤机磨辊套、衬板的更换,1台磨煤机大修。 |
2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电力承装(修、试)叁级及以上资质;
8.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文件;
9.投标方提供2017年以来一个及以上的中速磨煤机维护或检修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需提供与项目业主单位签订合同等证明文件,合同证明文件须注明封面、承包范围、参数、签字页等和项目业主单位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4-19 10:26到2021-04-26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4-19 10:26到2021-04-26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