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牙克石
1. 招标条件
本汇流河发电厂热电联产项目(350MW+50MW)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汇流河热电分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牙克石市通河东街(汇流河)。
2.2规模:热电联产项目350MW+50MW机组建设。
2.3建设工期:计划2021年5月30日主厂房开工,2022年12月30日通过168小时试运行投产。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的开工时间为准。
2.4工程质量标准:工程整体质量优良,不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分项工程质量验评结果合格率100%,一次验收合格率≥98%。本工程质量应华能集团创基建一流指标、高标准达标投产,确保中国电力行业优质工程奖,争创国家优质工程奖。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输煤、厂区附属建筑安装工程施工(Ⅲ标段),详见专用合同条款中附件7:施工合同的范围与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2.2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3 体系认证: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3.2.4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不少于3台单机容量300兆瓦等级及以上新建、扩建燃煤机组投产业绩,其中至少有2台300兆瓦及以上机组主体安装工程。
同时,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应具有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能够反映与上述业绩要求相关的施工内容的页面、合同签章页),上述业绩提供业主方的安全运行情况证明,并提供业主单位联系人、通讯地址及电话。
3.2.5 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具有从事本次招标内容的项目管理工作经历,至少有1个300兆瓦及以上火电机组安装工程投产项目经理业绩,并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4月20日09时00分起至2021年4月25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2021年4月20日09时00分起至2021年4月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3000元,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