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大连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主机及公用系统调试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辽宁分公司。本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大连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主机及公用系统调试项目,包括汽机专业、锅炉专业、电气专业、热控专业、化学专业、公用系统及特殊调试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主机及公用系统调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调试甲级或电力工程调试特级资质。
3.2.2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独立完成的3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机组调试业绩不少于3个,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影印件,须含合同首页、合同主要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及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3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