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十三批集中招标(无锡星洲工业园301地块清洁能源综合利用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见招标文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 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规模 |
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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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拟分 3 期,一期工程拟于 2021 年 4 月开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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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星洲工业园区301 地块清洁能源综合利用项目 |
无锡星洲工业园区301 地块 |
2021 年 7 月前完成一期工程建设及调试,承担冷负荷约为4800kW;二期工程在 2022 年 3 月开工,2022 年 7 月前完成二期工程建设及调试,承担冷负荷约为 7200kW;三期工程,在 2023 年 1 月前完成建设及调试,承担冷负荷约为 |
计划竣工日期:2021 年 7 月25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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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0kW(含备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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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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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要求/服务期限 |
招标文件价格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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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招标范围如下: |
计划竣工日期:2021 年7 月 25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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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工作范围包括招标项目的所有设计工作及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设计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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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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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的,设计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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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星洲工业园 |
(1)根据能源站服务范围、用冷用热需求调研分析,确定各个能源站负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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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 301 地块清洁能源综合利用项 |
规模,确定制冷制热工艺方案及管网敷设方案,编制本项目工程投资估算并进行经济性分析,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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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EPC |
(2)能源站、室外管网及用户换热站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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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等阶段的全过程设计及相关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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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图预算编制、设备技术规范书编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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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工作范围包括为实现系统功能而必须提供的、除发包人提供之外的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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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及材料,主要设施及材料应涵盖附表 1 所述内容。主要为能源站和用户换热站内设备采购,包括磁悬浮冷水机组、离心式冷水机组、循环水泵、冷却塔、板式换热器、阀门、定压补水装置、水处理装置、能量表、控制柜、变压器、配电柜等主要设备。上述所列投标人提供设备及材料为工程基本所需,投标人提供设备及材料包含但不仅限上列清单,投标人可自行考虑所提供设备及材料的种类、数量等,若与本技术规范有所差异,应得到发包人认可。 施工工作范围包括上述项目的设备基础建设、电气安装及调试工作。 施工范围如下: (1) 能源站和用户换热站内所有设备、水系统、配电系统、自控系统、照明系统、消防系统、通风系统、排水系统等安装和调试; (2) 管道及支吊架安装 (3) 能源站和用户换热站的设备基础、排水沟制作; (4) 室外管网的土建和安装; (5) 与能源站相关的其他内容。本工程的主要分界面如下: (1) 配电系统从配电房外线接入能源站配电房起; (2) 自来水、消防水接入能源站起; (3) 用户换热站水管至换热站墙外二次侧主管止; (4) 用户换热站配电从电缆进换热站外墙起; (5) 排水从能源站和换热站接至室外雨污水管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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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基本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亊故。
4. 信誉要求:
(1)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 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 经营状况良好。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专项资格要求:
1. 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业绩:
(1)具有能源站或类似项目设计业绩不少于 1 项;
(2)5 年内(2016 年 4 月 15 日至截标时),投标人具有能源类总承包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 5000 万元。
3.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师(暖通)执业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 年 4 月 19 日至 4 月 25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