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组引增合一汽电双驱改造进口阀门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上海上电漕泾发电有限公司 1、2 号机组引增合一汽电双驱改造进口阀门采购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项目地点:上海市
项目内容:在该项目中增加的锅炉抽汽及汽电双驱风机的小汽机进汽系统中主管道上的进口阀门(关断、止回、PCV 阀),具体数量见招标范围。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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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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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阀门 |
8 台 |
电动闸阀,7.252MPa(g),540.3℃, 材料 12Cr1MoVG,入/出接管尺寸OD219×15/ OD219×15,含电动执行机构 |
1000 |
4 台 |
止回阀,7.252MPa(g),540.3℃,材料 12Cr1MoVG,入/出接管尺寸OD219×15/ OD219×15,自力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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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台 |
PCV 阀,1.5MPa(g),250℃,材料20g,OD508×9/ OD559×9.5,含气动执行机构、就地控制柜,每台PCV 一套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中标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包括下列文件(特别提示:请认真研读下文,不响应标记“*”条款的投标将被否决):
*(一)制造厂商直接投标时的资质要求
1、具有与招标人独立订立销售合同的法人资格;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经营状况良好;近36 个月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持有有资质的第三方认证机构颁发的 ISO9000 系列认证书或拥有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代理商进行投标时,对代理商和制造厂商的资质要求
*1、如果国外制造厂商在中国大陆确实没有直销渠道,则本次招标所能接受的代理商仅为以下两种情况:
(1) 代理商为制造商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或代理商与制造商为同一母公司旗下的全资或控股分/子公司;
(2) 代理商为制造商在中国大陆的长期(制造商授权达两年及两年以上)代理, 且所代理品牌(与本次投标产品相同品牌)成功供货达 5 个合同及以上,或者代理商具有针对本项目的有效独家代理授权;被授权的代理商须满足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要求文件:
(1) 具有与招标人独立订立销售合同的法人资格;
(2)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经营状况良好;近36 个月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4) 本次招标,招标方不接受一个代理商代理两个及以上制造厂商投标;招标方不接受两个及以上代理商代理同一个国外品牌投标;招标方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具有本次所投标的国外制造厂商阀门品牌在中国境内的长期独家代理权或提供国外制造厂商出具的连带责任承诺函,承诺将承担其指定的代理商投标及履约的连带责任和担保责任。
(6) 提供国外制造厂商出具的正式授权书(该授权书应为国外制造厂商出具, 或其他制造厂商承认具有授权资格的机构/代表出具。由其他制造厂商承认具有授权资格的机构/代表出具的,需提供制造厂商对该机构/代表的授权书)。
2、代理商进行投标时,对其代理产品制造厂商的资质要求如下:
*(1)具有与招标人独立订立销售合同的法人资格;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经营状况良好; 近 36 个月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持有有资质的第三方认证机构颁发的ISO9000 系列认证书或拥有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
*(4)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资格和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
*(三)投标品牌的业绩要求
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拥有良好的运行业绩。制造商须在近 5 年内有 2 个 1000MW 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项目,2 年及以上商业运行的业绩。并提供上述业绩通过 168 小时准确日期以及合同复印件(提供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和表征主要技术参数及供货范围页,供货范围应包括但不限于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压力等级、温度等参数)。同时,投标人应按照本条业绩条件提供投标产品的业绩清单(列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机组容量、数量、投产时间等)。
(四)财务报表
(1)如采用代理商投标,则代理商最近 3 年(2018~2020 年)的财务报表与制造厂商的最近 3 年(2018~2020 年)的财务报表一并提供。
*(2)如需代理商在中国大陆境内的、与其有直接关联的公司提供承诺函,则一并提供该公司最近 3 年(2018~2020 年)的财务报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发售,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1 年 4 月 16 日至 2021 年 4 月 22 日全天。
热线服务: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