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桑河二级水电站营地新增应急避难所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本工程规划用地总面积约15000m2,总建筑面积1032m²。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桑河二级水电站营地新增应急避难所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中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证明材料。
3.2.2 资格能力要求:
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注册在投标单位,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担任5年及以上类似工程项目副经理及以上职务,具有10年以上建筑工程工作经历。需提供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过项目经理(或项目副职)的合同文件或任职文件或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土木工程或建筑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10年以上建筑工程类似工作经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项目安全管理负责人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具备5年以上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3 业绩要求: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今)有3项及以上建筑面积2000m2及以上完成或正在建设的房建工程施工业绩,并提供合同或完工验收证明等材料。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4月16日09:00起至2021年04月22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