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聊城高唐风电一期100MW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聊城高唐)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聊城高唐风电一期100MW项目工程施工监理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建设地点在山东省聊城市高唐县杨屯、琉璃寺、姜店镇。项目已核准,列入山东省2021年省重大项目。
2.2 规模:总容量100MW,31台风机(风机台数以初设结果为准)。
2.3 建设工期:2021年4月至2022年4月。
2.4 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达标投产。如达标延期,服务期顺延。
2.5 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到《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新能源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要求。达标投产时达到优质工程奖质量验评规定。
2.6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地质详勘及桩基监测、风机基础、桩基制作及施工,风电机组安装,升压站土建、设备、场内生产生活附属设施安装及施工,箱变、35kV集电线路及电缆敷设,全场接地网施工及测试,场内道路施工,安全监测施工,环保施工、水土保持施工、消防施工、职业病危害与预防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会审,现场设备制作,设备及材料质量控制,工程实施阶段招标人另行委托和现场签证变更,分部试运、整体调试及所有机组通过240小时移交试生产后、竣工验收等涉及的全部永久和临时土建施工和安装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须具有至少3项50MW及以上风电项目施工监理服务业绩。须随投标文件提供合同主要内容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合同价格、签字盖章页等能够证明上述具体要求的页面)。
3.2.3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总监应具有风电工程监理经验及总监业绩,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应与监理人有正式劳动关系(提供总监任命书或业绩证明材料,注册监理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4月16日09时00分至2021年 04 月22日17时00分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 800 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