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管理移动应用系统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生产管理移动应用系统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辽宁、蒙东、蒙西、河北、陕西、四川、广东分公司集控中心
2.2 建设工期: 2021年5月-6月
2.3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详见技术文件
2.4 交货地点: 辽宁、蒙东、蒙西、河北、陕西、四川、广东分公司集控中心
2.5 交货期: 开始交货日期2021年5月2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厂商或代理商,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须具有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代理授权书。
(2)投标人须至少有2个及以上已完工的风电场生产管理移动应用系统项目业绩。
3.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4月15日9:00起至2021年4月22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