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2021年2号机组A修汽机主辅设备检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公司批复的计划检修费用,招标人为 营口电厂。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 营口电厂2号机组汽轮机为乌克兰哈尔科夫汽轮机厂生产的K-320-23.5-4型单轴三缸双流,中间再热、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由东电二公司安装。
2009年营口电厂一期两台机组主机通流改造,该机组由哈尔滨 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总承包(设计、制造、安装),进行了汽轮机通流改造,改造后主机型号:N330—23.5—540/540,本次改造更换了汽轮机三个转子以及各级隔板、静叶片、汽封等部件。机组于1996年1月份投产,到本次修前已运行22年。2号机组最近一次计划检修是2020年6月12日,进行的C级计划检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营口电厂2021年2号机组A修汽机主辅设备检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华能营口电厂2021 年2 号机组A 修汽机主辅设备检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格能力要求: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或具有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壹级。
3.2.2 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300MW及以上机组A/B级汽轮机本体设备检修、辅机设备检修业绩2个及以上,或300MW及以上机组A/B级检修汽轮机专业设备检修或安装施工业绩2个及以上(附业绩合同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2.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4月15日9:00起至2021年4月21日17:00止。(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