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连电厂高压加热器采购 招标人为 辽宁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高压加热器设备材料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大连电厂#2机组12米
2.2 规模: 1台高压加热器
2.3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华能大连电厂#2机组汽轮机为日本三菱公司生产的亚临界、一次中间再热、单轴、双缸、双排汽、凝汽式汽轮机。#2机组总计设有3台高压加热器,现需要对#6高压加热器进行更换,拟采购1台高压加热器。
2.4 交货地点: 大连电厂物资站
2.5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60天交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 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投标人3.2专项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及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许可内容包含A1级压力容器(旧版证书)。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内容包含A1级压力容器制造及所制造产品的设计(新版证书)。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 2016 年1月1日至今)应至少具有3 台300 MW及以上火电机组高压加热器设备供货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
3.2.3本次招标是否联合体投标:否。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3.2.6关于代理商投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2021年4月15日9:00时起至2021年4月22日17时00时止(北京时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800元/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