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风电场机组消防系统气溶胶灭火装置更换及系统维修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龙源电力内蒙古龙源蒙东新能源有限公司兴安风电场机组消防系统气溶胶灭火装置更换及系统维修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龙源蒙东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内蒙古龙源蒙东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内蒙古龙源蒙东新能源有限公司兴安风电场位于内蒙古呼伦贝尔市牙克石市兴安岭村,属于大兴安岭林区,共安装33台GE77-1500机组,因风电场位于林区腹地,为保证森林防火要求,在机组内加装气溶胶灭火消防系统,目前气溶胶灭火器达到失效期,消防系统故障停运。
招标范围:内蒙古龙源蒙东新能源有限公司兴安风电场33台风电机组自动消防系统气溶胶灭火装置换装及系统调试维修服务。具体技术改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1)对风电机组自动消防系统进行检测,排查各处故障原因。
(2)拆除机组已经到期的各部位气溶胶灭火器。
(3)按照技术方案要求位置加装新型气溶胶灭火器。
(4)针对自动消防系统及监测进行修复。
(5)本项目范围内设备及部件的包装、往返运输、保管。
(6)本项目范围内设备及部件相关技术数据的测量。
(7)本项目范围内设备及部件的现场拆装、调整和现场再加工。
(8)质量保证期内的技术服务和使用指导。
(9)提出自动消防系统运行、维护保养、检修、更换、改进的意见。本项目服务地点为兴安风电场,具体技术改造内容见技术文件。
2.2其他: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开标日期往前倒推3年)风电机组加装自动消防系统业绩合同不少于3份,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甲乙方名称、服务内容、合同签订时间、甲乙方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或模糊不清的为无效证明文件。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设置至少1名专职项目负责人,专职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员证书和高空作业证和电工证。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4-1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4-22 16:0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