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五莲200MW光伏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五莲)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日照市五莲县石场乡,场址位置:北纬35.6547°,东经119.1493°。
2.2项目规模: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200MW。
2.3 勘察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光资源评估及所有设备的技术文件、报告等并提供招标所需工程量清单。主设备定标后20天内完成微观选址、设计优化报告等。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非标设计、去工业化设计、到竣工图编制等全过程的勘测、设计任务。提交本工程勘察、勘测报告(含土壤电阻率报告)。全部光伏场区、场站及线路、升压站的概(预)算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编制满足设备招标和施工招标的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等所有项目建设所需的设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2.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自2016年1月1日起)须具有至少有3个光伏项目(单体装机容量50MW及以上)的勘察设计业绩。须随投标文件提供合同主要内容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合同价格、签字盖章页等能够证明上述具体要求的页面)。
3.2.3本工程拟任设总:近5年(自2016年1月1日起)至少具有2个光伏工程(装机容量30MW及以上)担任设总的经历(需提供证明文件)。
3.2.4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4月14日9:00起至2021年04月20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800元,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