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智能化集中供热项目(二期)宁电投等区域换热站及支线施工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供热公司华电灵武电厂向银川市智能化集中供热项目(二期)宁电投等区域换热站及支线施工工程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宁夏华电供热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宁夏华电供热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华电灵武电厂向银川市智能化集中供热项目(二期)由宁夏华电供热有限公司负责建设。本项目以华电灵武电厂为热源,采用大温差长输供热技术,计划2022年实现二期(单回路)3179万㎡供热面积,向银川市、永宁县、贺兰县等部分城区供热。2019年12月15日工程已开工建设,2020年10月30日完成第一阶段供热系统调试并具备向各供热区域供暖条件,2020年11月1日供热系统正式运行;2022年10月30日完成第二阶段供热系统调试并具备向各供热区域供暖条件,实现向计划区域全面供热。
2.1.2招标范围:新建和改造换热站(暂定换热站数量21个)内原有建构筑物基础、设施拆除、装修清理、施工图设计的建筑安装工程(包括基础、建筑、结构、上下水、暖通、空调、照明、防雷、接地、监控、仪表、控制盘柜、智能化设施等建筑安装工程);零米地下设施施工(包括设备基础、沟道等为设备服务的地下设施);热泵机组、管道、阀门、水处理、过滤器等设备安装施工,道路、路灯及其基础施工和电缆敷设,与换热站连接支线管网施工。
2.1.3计划工期:总工期154日历天。2021年5月15日开工,支线管道施工、路面恢复5月31日前必须完成,换热站9月30日前必须具备试运条件,10月15日竣工(指施工图包含的施工内容)。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甲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2级(含)及以上。
(5)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合同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热力工程业绩1项,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工程范围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机电工程专业)。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2个担任热力工程施工业绩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4-1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4-20 17:3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