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北京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3、4号锅炉烟气冷却器改造项目安装施工预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西安西热锅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北京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3、4号锅炉烟气冷却器改造项目安装施工预招标
工程地点:北京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性质:改造工程
规模:3×250MW;
工期:1、3号机组计划开工日期: 2021年05月10日;计划完工日期:2021年06月25日。
4号机组计划开工日期: 2021年09月01日;计划完工日期:2021年10月25日。最终以甲方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华能北京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3、4号锅炉烟气冷却器改造项目安装施工(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技术文件),主要包括: 1、3、4号锅炉烟气冷却器改造项目改造范围内的各系统及相关机务、电气、热控改造施工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3.2.2 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须提供扫描件)。
(2)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严禁转包。允许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合法分包。分包必须经过招标方同意。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6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有3项300MW(或等同容量)及以上机组烟气换热器安装施工合同业绩,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含首页、能反映合同内容页、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4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4月12日9:00起至2021年4月19日17:00止。
获取方式:
4.1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2021年4月12日9:00至2021年4月19日17:00 (北京时间,下同)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1000元,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