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024年汽柴油框架协议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人拟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开展汽柴油框架协议采购工作,通过资格预审方式确定参加后续框架协议谈判的供应商,本次所采购汽柴油适用于公司下属基层企业。本次资格预审有效期为2021年度-2024年度,具体有效期为资格预审结果公布后延续3年。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物资供应中心(北方区域)2021年-2024年汽柴油框架协议采购;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通用条件
3.1 申请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 申请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3.3 申请人不能作为其他申请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对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提出申请;
3.4 申请人不得在国家、行业、公司有不良记录;
3.5 申请人不得处于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 申请人不是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3.7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代理商的申请;
3.8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二)专项资格条件
3.9申请人在呼包鄂地区(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合计有不少于10万立方米的储备油库;蒙西乌海地区有不少于3万立方米的储备油库;锡盟地区有不少于3万立方米的储备油库;兴安盟或在距乌兰浩特市400公里内有不少于3万立方米的储备油库,要求供方提供能证明储备油库容量的经营证明文件影印件(如消防或环保验收等能表明用户地址和用途及库容的证明文件)。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4月9日09时00分到2021年04月16日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