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和一号智慧工地集成平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名称:国和一号智慧工地集成平台采购项目
招标内容:基于国和一号智慧工地已有系统和平台,搭建智慧工地集成平台, 解决各系统数据的“信息孤岛”,充分利用“一平台、多数据”的管理思路, 能够统一监管、处理、查看现场各类事件和数据,达到实时感知、实时监控、实时管理。
实施地点:山东省荣成市宁津街道国核示范电站其他说明:本次招标为“总价”招标
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国和一号智慧工地集成平台采购项目为软件平台开发项目, 需包括能够支持智慧工地目前及未来信息化管理需要的集成平台设计及建设、智慧工地数据管理方案设计及落地、智慧工地目前已部署的各个应用系统(见附件二:技术规格书)的应用集成、数据集成和可视化显示,并建立数字化集成看板。智慧工地集成平台功能包括但不限于建立智慧工地数据中台建立,实现智慧工地相关数据的集中管理;提供数据分析及展示管理平台, 对数据中台的数据进行数据分析及不同场景的应用展示(移动、PC、大屏);建立统一的开发平台,建立智慧工地后续系统的开发标准,并提供统一的系统治理服务;平台集成产品有成熟的移动端应用解决方案。
3. 投标人资格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并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供货,可承诺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
3.3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 近三年内,投标人应无因违法或重大违约行为在与产品质量相关或供货履约能力相关的诉讼或仲裁中被判承担法律责任,在集团范围内的招投标活动期间应无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纪律、骗取中标行为。
3.5 近三年内,投标人应无因假冒其他品牌或者商标、侵犯专利权,遭到行政或者刑事处罚,或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主体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报名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报名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3.7 未领购招标文件不得参与投标。
3.8 投标人提供存储设备原厂授权函。
3.9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或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7001)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21 年 4 月 9 日上午 9 时至 2021 年 4 月 15日下午 17 时(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