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煤业综采工作面超前支护支架机械搬运设备开发及应用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综采工作面超前支护支架机械搬运设备开发及应用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设备管理中心,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当前,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综采工作面风机两巷超前支护普遍采用单体支柱+π型钢梁支护形式。随着煤矿开采深度的延伸和工作面自动化开采技术的发展,单体支柱+π型钢梁支护形式逐步暴露出顶板支护效果差、支护不及时、工人劳动强度大等缺点,为此,我公司提出了风机两巷采用单元支架进行超前支护的支护方案,但单元支架在巷道内的前后移动问题无法解决,制约其现场应用的可行性。本项目的提出,主要针对的是底板完好但顶板破碎的综采工作面,旨在解决工作面回采推进过程中,单元支架在巷道内机械搬运问题。
2.1.2招标范围:研制矿用叉装式单元支架搬运车一套。
(1)主要研究内容:主要研究内容:一是搬运方案研究:依据单元支架在工作面顺槽装设条件,确定安全可行的单元支架起吊、调向、搬运实施方案。二是搬运机构研究:设计新型液压驱动搬运机构使搬运机构实现单元支架的移架,起吊搬运、就位安装。三是研究新型门架、滑动架、叉臂,并进行应力分析。四是新型车体研究:根据空载、满载载荷公布,合理设计车体结构。五是动力系统研究:研究选用合适的柴油发动机,其具有防爆、坚固耐用、可靠性高、油耗量低等特点。六是整车液压系统研究:液压系统设计合理,高效可靠,维修方便。七是车身稳定性研究:研究设计符合国家关于叉车稳定性的有关要求。
(2)预期目标:研究一种能够适用煤矿井下作业的新型防爆叉车,实现单元支架在巷道内机械化安装、回撤、调向及搬运。相比较现有柴油机单轨吊拖动、回柱绞车等拉运方式,提高搬运单元支架的效率,能有效降低工作的劳动强度,保证移架运输安全。单台单元支架起吊、搬运、落架和就位时间不大于15分钟,实现搬运单元支架机械化作业。逐步探索形成综采工作面超前支护支架搬运新模式,在公司内形成示范效应,并加以推广应用。
2.2其他:
样机交货地点:宁夏煤业公司指定煤矿;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
合同价款结算方式:按照约定的项目进度办理结算。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签署合同后,中标人将项目研发产品交货验收后支付合同总价款40%,安装使用合格并通过鉴定验收支付合同总价款40%,留20%质保金。
支付形式:现金或承兑汇票。
知识产权归属:本项目研发过程所产生的知识产权,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共同享有,第一完成人为招标人。项目研究人员发表论文、著作必须得到招标人许可,署名双方协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为矿用机械设备制造商,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矿山机械设备研发、制造和销售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煤矿用液压挖掘机的销售合同业绩2份(且2份业绩销售数量不少于10台),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内容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以上(含高级)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提供职称证明或学历证书等证明材料予以证明)。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4-0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4-15 17:3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