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二热电厂幸福路(钢铁大街以北段)供热管网改造工程管网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二热电厂。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包头第二热电厂幸福路(钢铁大街以北段)供热管网改造工程,包括改建DN800支干线管道及配套管件,管沟长度约1260m(其中劳动公园内管沟长度约336m);更换DN1000管道,管沟长度约60m;更换DN150支线管道及配套管件,管沟长度约36m;全部采用大开挖方式施工。更换哈达道与科学路交叉口西北侧DN1000分段阀门2台。新建三座阀门检查井。
工期:技术协议签订后45日内完工。
招标范围:包括改建一级网沟槽开挖;供热管道、管件及配套阀门的安装;人井建设;管沟回填;施工区域内道路、绿化、供电、照明、给排水、通讯线路、燃气管道等公用设施的拆除、协调、补偿、迁移及恢复。
(1)哈达道与科学路交叉口西北角热力检查井内DN1000管道至DN800异径管处(包括异径管接口),DN1000管沟长度约60m,含阀门井、三通、弯头等管件及接口焊接。
(2)DN1000/800异径管至劳动公园西北门,DN800管沟长度约336m,含弯头等管件及接口焊接。
(3)劳动公园西北门至钢铁大街与幸福路交叉口东北角约60m处(节点坐标 X=36524.840,Y=47076.590)。DN800管沟长度约860m,含三通、弯头等管件及接口焊接。
(4)DN150抽头至劳动公园换热站,DN150管沟长度约36m,含阀门井、弯头等管件及接口焊接。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压力管道GB2级[未换证的提供GB2(1)或GB2(2)]安装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证书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三年(合同签订之日在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至少3份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供热管网安装施工工程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4月8日9:00时起至2021年4月15日17时止。
获取方式:
4.1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
4.5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