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电厂#1、#2机组锅炉受热面改造物资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惠州电厂#1、#2机组锅炉受热面改造物资采购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惠州热电分公司,项目单位为:惠州热电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广东公司惠州电厂#1、#2机组锅炉受热面改造设计及物资采购公开招标,本项目共1个标段,需投标人提出设计方案,按设计方案确认供货范围并供货。
2.2其他:
招标货物一览表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型号和规格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1 |
广东公司惠州电厂#1、#2机组锅炉受热面改造物资采购公开招标 |
1-1 |
#1、#2机组锅炉受热面改造物资 |
|
2 |
#1机组锅炉受热面改造物资到货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前,#2机组锅炉受热面改造物资到货时间待招标方另行通知 |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开发区石化大道中滨海十二路8号广东公司惠州电厂院内 |
注: (1)以上交货时间为货物到达现场的时间;
(2)投标人不可选择标包中的部分货物参加投标。
2.3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约定供货总量完成为止。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事业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应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锅炉制造,许可子项目:锅炉(A)、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为授权经销商或总代理商的,应提供所代理生产厂家的授权和生产厂家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制造-锅炉(A))、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必须具有至少2份国内300MW级及以上等级燃煤锅炉受热面改造供货且已完工正常运行的业绩(需提供合同首页、供货范围、合同签字页、合同签订日期);
【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当未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黑名单;未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4-0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4-14 16:3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2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