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1、2号卸船机更新改造项目施工设计委托招标人为 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1、2号卸船机更新改造项目施工设计委托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上海市宝山区盛石路350号。
2.2 服务内容: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2台卸船机的配套改造项目的施工图,和相关技术审查,完成对卸船机改造的项目技术支撑。
2.3 服务期:预计2021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14日(与卸船机主体施工同步)。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1、提供螺旋卸船机采购技术规范书。2、协助审查卸船机拆除、安装的施工技术方案。3、提供码头1#皮带机廊道封闭施工图和招标技术规范书。4、提供新卸船机所需对码头配套装置修改(锚定坑,防风系缆,螺旋固定装置,预埋件改建,水电配套等)的施工图和招标技术规范书。5、涉及螺旋卸船机改造项目的其他技术咨询。6、项目验收及资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提供工程设计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及港口河海工程(港口)咨询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近五年内(自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二项投资2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港口航道工程新建、改建或扩建的施工图设计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
3.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具有类似水运项目施工图设计经验,投标方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经理资质和履历材料。
3.2.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3.2.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 2021年4月7日 9 时起至 2021年4月14日17时止,登陆电子商务平台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2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2.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2.5 招标文件费: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