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奉贤燃机发电有限公司21号燃机压气机静叶S1更换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奉贤区金汇金钱公路1328号 一、招标条件 上海奉贤燃机发电有限公司21号燃机压气机静叶S1更换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上海奉贤燃机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4×2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司注册时间不少于5年,注册资金应在5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2.投标人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技术能力或机组原制造商提供的承担本项目的技术支持证明文件。 3.在2017-2020年间,投标人应具有同类型机组(9E)燃机压气机静叶S1更换或同类型机组(9E)燃机大修业绩,同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和用户验收报告等材料)。 4.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整顿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无不良财务状况。 5.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包同类项目工程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未在华电系统内被暂停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况。 6.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4-02 16:20到2021-04-09 18:3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4-02 16:20到2021-04-09 18: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