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司物资供应公司库区维修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公司物资供应公司库区维修工程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供应公司储运部、乌东分公司位于乌鲁木齐东北部34km,西北距米东区13km,行政区划属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管辖,交通方便。
物资供应公司屯宝分公司位于乌鲁木齐西南部56km,行政区划属昌吉州硫磺沟镇管辖,交通方便。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不划分标段,物资供应公司储运部标准化库房维修工作。主要工作有:储运部库房:地面找平;外墙墙面修复;内墙墙面修复;窗户更换;供暖设施维修;乌东矿地面火工库屋檐维修;储运部:1#库办公室照明维修;库区地面修复;办公室及1#库办公楼地面修复;树林带地面维修;屯宝分公司库房办公室维修;乌东分公司1-5号库房:外墙亮化;内墙墙面修复;内顶部墙壁修复喷白;供电系统施工;供暖系统施工;乌东分公司:大蓬库维修施工;铺设马路砖植树种草及户外照明;库区视频监控系统安装;户外地坪施工;乌东分公司1-5库室内地坪施工;乌东分公司护栏安装施工。
2.2其他:2.2.1工期: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开始150天。具体施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2.2.2工程地点:新疆能源公司物资供应公司储运部、乌东分公司、屯宝分公司。
2.2.3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9991608.29元(其中:暂列金40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类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工程范围,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工程已竣工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的有效的贰级及以上(建筑专业或市政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类业绩合同,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资料员:投标人须提供拟任的资料员有效的资料员职业资格证书。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4-02 16:3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4-09 18:3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8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