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庄煤业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煤矿西二露天矿108t电动轮自卸卡车运输、维修和改造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平庄煤业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煤矿西二露天矿108t电动轮自卸卡车运输、维修和改造项目,招标人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煤矿,项目单位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煤矿,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项目概况
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煤矿西二露天矿因生产建设需要,购入平西白音华公司闲置的11台108T电动轮自卸卡车,需将该11台108T电动轮自卸卡车自平西白音华公司运输至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煤矿西二露天矿,并进行整机维修。
随着电传动自卸卡车技术的发展,自卸卡车的整体稳定性有了显著的提升,为此需要将11台108t电动轮自卸卡车进行升级改造。使得改造后的车辆性能水平达到现有设备出厂水平。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无气化改造,电气柜整体升级,缸类与悬挂的检修,电动轮与主发电机检修,发动机检修、灭火系统检修、制动及转向系统检修。5台岩斗、蓄电池、整车高低压线束、液压管路、润滑管路、液压油、防冻液、轮胎(轮胎由招标方提供)等的更换及调试。在12个月质量保证期内对整机进行维修和保养(招标人只负责提供投标人首次保养外的保养所需要机油、机滤、柴滤、空滤)。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11台108T电动轮自卸卡车拆解、运输、组装、无气化改造,电气柜整体升级,缸类与悬挂的检修,电动轮与主发电机检修,发动机检修、灭火系统检修、制动及转向系统检修。5台岩斗、蓄电池、整车高低压线束、液压管路、润滑管路、液压油、防冻液、轮胎(轮胎由招标方提供)等的更换及调试。在12个月质量保证期内对整机进行维修和保养(招标人只负责提供投标人首次保养外的保养所需要机油、机滤、柴滤、空滤)。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为重型电动轮卡车或矿用车辆的制造企业,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面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提供至少1份已完成的不少于5台电动轮矿用自卸卡车的销售业绩合同。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原件扫描件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4-02 12: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4-09 16:3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