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生产指挥车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生产指挥车采购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采购16台车辆作为生产指挥车,详细要求见第五章,明细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 |
数量及单位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生产指挥车 |
|
16台 |
合同签订后3个月 |
宝日希勒露天煤矿 |
|
2 |
备件(易损)及专用工具 |
|
16套 |
合同签订后3个月 |
宝日希勒露天煤矿 |
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
3 |
技术资料 |
|
16套 |
合同签订后3个月 |
宝日希勒露天煤矿 |
|
4 |
全尺寸配套备用轮胎(带轮毂) |
|
16套 |
合同签订后3个月 |
宝日希勒露天煤矿 |
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的制造商或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制造商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具备上牌条件和满足国VI排放标准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提供越野车车辆的合同业绩1台。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1)须提供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文件;2)须提供生厂商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4)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4-02 12: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4-09 16:3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