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州黔西洪家渡150MWp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光伏场区(50MW)建安工程2标段(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贵州省黔西县 一、招标条件 贵州黔西洪家渡150MWp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光伏场区(50MW)建安工程2标段施工(第二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由项目资本金和银行贷款两部分构成;。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150MWp。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持有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颁布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截至投标截止之日均在有效期内。 8.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处于有效期内(三体系证书须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查询为“有效”状态)。项目经理资格:推荐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一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同时持有安全B证,具有独立承担类似工程建设管理的经验与业绩,并具备协调工程现场周边环境的能力。在项目执行阶段,中标单位的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文件中荐的项目经理为同一人。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必须具有至少4项光伏项目(项目不得为屋顶光伏项目,且容量需大于20MWp)的光伏场区安装或光伏场区土建施工工程(升压站或变电站的土建或安装业绩不予认定)施工合同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主要页),且投标人必须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10.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11.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1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13.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14.中标单位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档案工程师需经招标人才能签订合同。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6.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进行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3-26 15:00到2021-04-01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3-26 15:00到2021-04-01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