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 (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21-2022年后勤保障和物业管理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情况:
1) (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部)2021-2022年后勤保障和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位于福州市仓山科技园区内(双湖三路6号),毗邻二环南路,占地60.15亩,实用面积48亩,其中绿化面积约为17000平方米。园区内有:(1)一栋办公楼,建筑面积2400平方米,三层框架结构。(2)一座附属楼,单层简易房,占地面积340平方米。(3)一座停车棚。
2) 福建公司下属 (福建)能源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简称 能销公司)后勤服务,项目位于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双湖二路3号天俊产业园1号楼北楼5015室。建筑面积为542.61平方米,需提供司机、保洁(含花卉养护)人员。
2.2招标内容:
序号 |
招标项目名称 |
数量 |
服务内容及具体要求 |
1 |
(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部)2021-2022年后勤保障和物业管理服务 |
1项 |
具体详见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
总报价不得超过人民币391.3万元,其中:后勤保障服务报价不得超过人民币244.1万元,物业服务报价不得超过人民币147.2万元,超过限价的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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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福建)能源销售有限责任公司2021-2022年后勤服务 |
1项 |
具体详见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
报价不得超过人民币34.5万元,超过限价的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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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服务期限 |
计划进驻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具体进驻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若合同执行期间招标人办公场所搬迁,则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投标人解除合同,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合同费用按实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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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服务地点 |
(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部)2021-2022年后勤保障和物业管理服务:福州市仓山区双湖三路6号 (福建)能源销售有限责任公司2021-2022年后勤服务: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双湖二路3号天俊产业园1号楼北楼5015室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至少有2项已完成的服务周期不小于1年或已执行时间不小于1年的党政机关(县处级及以上)或企事业单位后勤物业(含餐饮)服务业绩(以合同签订之日算起,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扫描件应包括合同承包范围、合同期限、签订时间等关键页;如果一份业绩合同期限超过1年,每超过满1年可另计为1项合同业绩)
3.2.2资质等级要求:(1)投标人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并能开具物业服务及餐费发票;(2)若投标人不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不能开具餐费发票的,允许餐饮相关内容分包,其指定的餐饮分包方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并能直接向招标人开具餐费发票(须提供一份有效的餐费发票复印件)。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3月31日 09时00分起至2021年04月09日 17时00分止。
招标文件费:800,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