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公司1号炉新煤种适应性改造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东北公司龙华公司延吉公司1号炉新煤种适应性改造工程公开招标,招标人为龙华延吉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龙华延吉热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龙华延吉热电有限公司1、2号炉系哈尔滨锅炉厂制造的超高压自然循环、钢球磨煤机正压直吹式制粉系统汽包煤粉锅炉。近年来受国家节能、环保和煤源市场变化的影响,锅炉实际燃用煤种偏离原设计煤种。在当前锅炉系统在燃用当前燃煤条件下面临以下困境:制粉系统出力较低、一次风机出力不足、锅炉带负荷能力不足、磨煤机入口一次风管道积灰严重等问题,导致延吉公司带负荷能力受限,亟需进行改造。本工程为国能龙华延吉热电有限公司1号炉新煤种适应性改造工程项目。投标人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供货、土建施工、安装施工、试验、调试、培训、总结报告、验收资料移交等内容。投标方需根据招标文件及锅炉相关系统设备的实际状况和本项目的目标需求,综合考虑项目设计煤质特性对磨煤机碾磨、干燥和通风出力的实际需求,确定项目制粉系统、烟风管道、一次风机和空预器等系统和设备的改造方案等相关内容。投标方还需对改造后锅炉燃烧、汽水和烟气净化等相关系统设备的运行状况进行评估,改造方案需对相关内容统筹考虑,防止出现改造后炉内结焦和环保设备运行不达标情况。计划工期:2021年08月22日-2021年10月10日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电力行业乙级(火电专业)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
(3)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4)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个2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煤种适应性改造或锅炉主要辅机改造的合同业绩,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工程范围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2个200MW及以上机组锅炉主要辅机改造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执业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200MW及以上机组锅炉主要辅机改造的设计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3)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提供以上两项证明材料。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200MW及以上机组锅炉主要辅机改造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3)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提供以上两项证明材料。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C证(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提供此项)。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3-3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4-06 16:0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