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有限公司集控中心电力专线通信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爱依斯(黄骅)风电有限公司集控中心电力专线通信设备采购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国华爱依斯(黄骅)风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华爱依斯(黄骅)风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国华黄骅渤海区域集控中心采用电力专线与各场通信,需采购集控端、各场站光传输设备、路由器、二层交换机、纵向加密装置、调度电话等设备。集控中心建在河北省黄骅境内国华河北公司朔丰风电场,需接入的场站包括黄骅风电场、捷地减河风电场、永红风电场、甘陵风电场,施工时投标人需要协调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沧州供电公司、衡水供电公司安排进入变电站设备安装调试,具备工作可正常开展的能力,且能够协调上述单位相关部门进行验收,确保项目通过电网验收。
2.1.2招标范围:采购国华黄骅渤海集控中心电力专线通信设备采购,包含安装调试工作。设备主要包括集控端、各场站光传输设备、路由器、二层交换机、纵向加密装置、调度电话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
2.1.3交货地点:河北省黄骅市国华河北公司朔丰风电场、黄骅风电场、捷地减河风电场、永红风电场、甘陵风电场。
2.1.4供货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日内到货,到货后45个工作日安装调试完成。
质保期要求:签署设备竣工验收证书后24个月。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代理商须提供SDH光传输设备制造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主设备SDH光传输设备)制造商的代理授权委托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SDH光传输设备供货的合同业绩2份或集控中心电力专线通信建设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采购内容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SDH光传输设备由中国泰尔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出具的入网许可证。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2)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3-3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4-07 16:3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