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物资供应中心(江西区域)3月井冈山电厂干灰设备备件框架协议采购(包1)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物资供应中心(江西区域)3月井冈山电厂干灰设备备件框架协议采购(包1)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规模:本次框架协议采购范围为江西区域下属井冈山电厂干灰设备备件。预估采购项数89项,最终采购量以实际项目需求为准。
2.2 标段划分: 本采购划分为1个标段。
2.3 合同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3月25日。
2.4 采购范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2.5框架协议有效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3月25日,有效期内当框架协议执行量达到预估采购数量后,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或继续执行本协议。采购人不承诺实际采购数量达到预估数量,报价人须充分考虑风险,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具有300MW及以上容量机组的火电机组干灰设备备件供货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
3.2.2 资质等级要求:无。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代理商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只允许通过初步审查且报价最低者参与后续评审;如生产厂家与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时且同时通过初步审查,则只允许生产厂家参加后续评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间:2021年3月29日9:00时起至2021年4月2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报名资料提交后即为报名成功,无须审核】
购买采购文件: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1年3月29日9:00时起至2021年4月2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投标人在电子商务平台下载采购文件。除采购人或采购机构的原因外,采购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