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及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智能汽-水换热机组设备采购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换热机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2.2 招标项目名称
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及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智能汽-水换热机组设备采购
2.3 招标项目概括
田湾核电厂7、8号机组厂址:
田湾核电厂7、8号机组厂址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西北侧的船山,厂址西距连云港市海州区中心约33km(直线距离,以下同),西北距连云区中心约11km,北距连云港码头约5.2km;东北距高公岛乡约2km,南临黄海,西北临东崖屋村。
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厂址:
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厂址位于辽宁省兴城市海滨乡徐大堡村南侧海岸边,东临辽东湾。东北距兴城市区约32km、葫芦岛市46 km、沈阳市292km,西南距秦皇岛市约94km,东南距红沿河核电厂103公里(均为直线距离)。西北方向距102国道、沈山铁路、京沈高速公路直线距离约10km,京沈高速公路北侧为秦沈客运专线。
2.4 招标范围
设备名称:智能汽-水换热机组
设备数量:田湾78智能汽-水换热机组共3套、徐大堡34智能汽-水换热机组共4套,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及相应的备件、服务、文件等。
关于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技术文件
2.5 交货地点
田湾78项目交货地点:田湾7、8机组核电现场指定地点 徐大堡34项目交货地点:徐大堡3、4号机组核电现场指定地点
2.6 交货期
田湾78项目交货时间:7#机组换热机组2024-3-15,8#机组换热机组2025-1-15;_
徐大堡34项目交货时间:3#机组换热机组2024-1-31,4#机组换热机组2024-11-30;
2.7 质量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3.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3.3.1必须是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实体。
3.3.2具备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站所投标设备的设计、技术转让、制造和工程实施、质量保证、组织和管理方面的能力。
3.3.3投标人或其分包商取得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生产(或制造)许可证。
3.3.4投标人应已实施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应根据其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同时承担合同所规定义务和法律责任。招标人将通过检查、监督和监察的方式对投标人制定的质量保证体系的实施和有效性进行检验。
3.3.5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3.3.6投标人投标的产品中如有进口的产品和服务,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投标人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发布。在线注册。
4.3 发售时间:2021年03月29日 17时30分—2021年04月06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